发表时间: 2020-07-24 16:44:30
作者: 北京拓普信达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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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实验室名录及认证实施规则另行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
针对CCC认证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衔接给予了一年的过渡期。自2021年6月1日起,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2020年5月29日国家认监委发布《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通知:《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CNCA-C11-20:2020),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指定认证机构6家: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重庆凯瑞质量检测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实验室12所: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青岛海关技术中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咸阳有限公司(国家非金属矿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